《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区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地方金融组织学习贯彻能力水平,6月29日,新城区金融办联合西安地方金融协会、西安金融仲裁院,邀请西北政法大学金融法学专家强力教授,开展了《条例》集中培训活动。新城区打非办成员单位及辖区30家小贷、典当、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机构参加了培训。
《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于2022年3月24日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西北第1个、全国第16个正式发布的地方性金融法规,将为推动我省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的性质地位、解决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缺乏等问题,对推动陕西省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保障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快陕西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专家对《条例》的深入解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地方金融组织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行动,通过此次务实性培训助力大家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有效增强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和机构的经营本领。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雷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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